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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114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1份。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8-21 09:19:55 點閱: 2086 (12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本縣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本府統一辦理,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本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始可報名參加各校自行辦理之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二、 請務必詳閱114學年度本縣體育班學校招生作業期程。
三、 114學年度起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重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 因應教育部自113學年度起修正體適能檢測內容,本縣國中小體育班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內容調整為800公尺跑走測驗、立定跳遠、坐姿體前彎及仰臥捲腹等4項。
(二) 考生於國小5、6年級獲得本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或於國小階段曾獲得國手資格者,經本府審查通過或專案簽准者免試錄取。
(三) 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通過分數下修為65分以上,分數採計方式為4項測驗擇優取3項成績PR值計算平均成績。
(四) 考生報名本縣各國中體育班第二階段之114學年度核准申設的運動種類,若為國小階段無辦理縣長盃之運動種類,分數採計方式為4項測驗擇優取2項成績PR值計算平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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