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1-18 14:21:05 點閱:52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4年11月13日移署移字第11401565942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