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07 15:01:06 點閱:80
一、依據財團法人福田文教基金會115年7月31日福田瑞字第0617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高曜如,電話:02-27084366分機235。
四、對象:縣內所屬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如遇有父母雙亡或父母之一方死亡、離棄或發生天災、意外、重病或父母離婚等家庭變故,致無力繳納學雜費。
五、導師需依表(附件1)填寫急難事實概述表。
六、助學金額:准予救助之學生每名每學年(含上、下兩學期)國小新台幣伍仟元、國中柒仟元。。
七、學生須依申請表附上 1.戶籍謄本1份 2.醫院診斷證明1份 3.貧戶證明1份 且未向其他團體或單位申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