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28 13:17:26 點閱:19
說明:
一、依據本所「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勤學向陽看見希望慈愛獎助學金計畫」辦理。
二、旨揭要點補助對象為設籍本鎮且現為鎮內國中小學校學生,並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二)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及「彰化縣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作業規定」相關規定,經彰化縣政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三)經導師或學校推薦簡述家庭現況並簽章證明者。
三、獎助學金金額(新臺幣計)國小生每名1,000元,國中生每名2,000元,敬請各校依上學期成績為發放標準,並依旨揭要點第四點規範名額,每年級每班各推薦1名適格發放之學生,同性質獎助學金基 於不重複請領之原則,請勿提報同一人。
四、請貴校完成「申請書」(含相關證明文件)、「聯繫窗口調查表」及「印領清冊」後檢送本所憑辦,印領清冊日期請留空,並預請學生簽收,發放日期將擇期通知。
五、申請書及印領清冊若有修改處,請蓋章為憑,所送資料經本所審核有疑義者,將個別通知學校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