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9月1日原民教字第1150044807號函暨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
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整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本
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1,500元整、國中生每學期2,000元整。
三、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請依本文附件內容辦理。
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校內9/16前)
張貼日期: 2026-09-08 14:46:55 點閱: 117 (253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