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增進本縣民眾家庭福祉,深化學校與社區之家庭教育推廣,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特辦理「115-116年度志工招募及培訓計畫」,透過專業培訓引領具熱忱之民眾投入志願服務行列。
二、 招募資格與條件:
-
基本條件: 年滿 20 歲以上,具服務熱忱、願接受專業培訓,並能配合後續排班及推廣活動者。
-
優先錄取條件:
-
具社工或心理諮商工作經驗者。
-
曾任學校或輔導機構諮詢輔導工作者。
-
曾接受輔導課程訓練、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者。
-
具備電腦打字與基本文書軟體操作能力者。
-
對家庭議題有興趣且具熱忱之助人工作者。
-
三、 服務內容:
-
活動協助及帶領: 平日或假日協助辦理家庭教育推廣與宣導活動。
-
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提供電話或面談諮詢(每時段 3 小時;時段為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4:00-17:00)。
-
行政庶務協助: 民眾接待、環境整理及一般庶務支援。
四、 招募簡章、報名表及相關培訓期程請詳閱附件,歡迎符合資格且有熱忱之民眾與家長自行下載報名表件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