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 張貼者 文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7-02 08:48:57 點閱:34
一、學校辦理國家賠償業務所持有或保管之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表,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業務統計」資訊,應主動公開。
二、本校114年1~6月間未受理國家賠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