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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

類別:教務處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8-26 15:45:18 點閱: 739 (14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28318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法規要點各1 份(電子檔共3個) (1130283180_ATTACH1.docx 1130283180_ATTACH2.doc 1130283180_ATTACH3.odt)

主旨: 為配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820號函辦理。
二、 請依旨揭要點之修正內容,修訂免計出席率假別等相關規定。
三、 檢送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法規要點各1份。
四、 相關電子檔已同步公告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lawsearch.chcg.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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