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0-14 14:45:07 點閱:63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405659號函辦理。 二、 旨揭作業要點適用自11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請貴校向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積極溝通,以維學生權益。 三、 檢附「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1份,本案已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ites.google.com/chc.edu.tw/k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