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18 11:58:45 點閱:28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年8月13日115公字第020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郁婷、江怡靜,電話:04-24060306。
三、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四、本學年完成志工服務時數共40小時,需在校內完成服務時數並由學校規範服務範圍及內
彙整記錄(於校外進行志工服務皆不能計算)。
五、申請對象: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
六、申請地區:限台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學校。
七、本學年本會將核准名額:40名。(基金會保留更改各項名額之權利)
八、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寄至本會。
九、推薦名額:每校限一名,超出恕不受理。
十、助學金額:每名新台幣玖仟元整,發放時間於審核通過一個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