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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修正「彰化縣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並修正名稱為「彰化縣政府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自113年8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類別:輔導室 張貼者: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0-30 14:16:24 點閱: 409 (36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檢送「彰化縣政府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 相關電子檔已公告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lawsearch.chcg.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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