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14 15:11:28 點閱:352
彰化縣立溪湖國中113學年度特殊教育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113年7月26日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第11307114號行政公告辦理。
(二)彰化縣特殊教育助理員申請審查及聘任實施要點。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一)基本條件:
甄選類別 |
甄選名額 |
每週核定時數 |
備註 |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 (特教班) |
1名 |
20 |
1.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未達70分不 予備取。 2.經費由縣府專款補助,經費來源不足 時應即無條件解聘,當事人不得異議。 |
(二)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補足甄選缺額後不再續辦,如未補足逕依報名資格條件續
辦選。
(一)基本條件:
1.操守端正、品德優良、儀態端莊、身心健康、具有愛心及耐心,無抽煙、喝酒等習慣。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者。(見附錄)
(二)資格條件: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一)繳交報名表乙份,含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退伍令(限男性)及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照片二張。(貼於報名表)。
(二)請親自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一)隨交通車接送學生上下學,並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二)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等輔導事宜。
(三)協助實施學生生活自理能力訓練。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宜。
(六)不得參與導護輪值工作,或獨立實施教學及評量等工作。
(七)每日填寫工作日誌,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觀察記錄、處理措施與成效及每日工作內
容等。
(八)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學校相關人員臨時交辦事宜。
第 1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0 時。 |
第 2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0 時。 |
第 3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0 時。 |
第 4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0 時。 |
第 5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0 時。 |
第 1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10時10分起。 |
第 2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上午10時10分起。 |
第 3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10時10分起。 |
第 4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10時10分起。 |
第 5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10時10分起。 |
第 1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告在本校網頁。 |
第 2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在本校網頁。 |
第 3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告在本校網頁。 |
第 4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在本校網頁。 |
第 5 次招考 |
民國 11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在本校網頁。 |
(一)雇用期限:自113年8月30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期滿考核良好,得予續聘。
(二)雇用薪資:時薪183元,教師助理員每日工作時數4小時,每月含勞、健保等,依實際上班日數每月領取薪俸,經費由彰化縣政府核撥之特殊教育助理人員人事費項下支應。若有變更以縣府公文為準。
十四、本甄試簡章不及詳備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報名表詳如以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