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專區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1-20 10:31:38 點閱:77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11月17日府教學字第1140263366號函 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附表三「115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 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補充說明對照表」之「扶助弱勢積分」 項目配分分數誤植,更正為3分。
三、旨揭作業要點自11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