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02 08:14:14 點閱:132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1月31日 11:30
公告編號:11500924
一、本府訂於2月3日第358次主管會報辦理114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查公開抽籤作業,將依法務部函示審核比例10%,自申報義務人951人中抽出96人辦理財產申報實質審核,並自該96人中依2%比例抽出2人辦理前後年度申報財產比對審核;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規定,申報人若發現填載內容有誤,得於「抽籤前」自行更正重新上傳申報資料,系統將以最新一次修正紀錄做為申報審核依據。
二、另重申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第22條規定,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構)於各該人員就(到)職、代理、兼任、卸(離)職或解除代理後,應即將其原因及時間,通知該管受理申報機關(構),以避免漏未通報等情事,貴校內財產申報義務人之職務異動狀況,如有新增或異動情形請依規定以「申報財產人員異動表」及「網路系統登錄資料表」通報本府政風處,詳請見政風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專區。
三、如有疑問請洽:政風處陽光法案科承辦人徐小姐,電話:753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