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09 16:53:23 點閱:52
一、施行範圍:南投縣全縣13鄉鎮市及雲林縣全縣 20鄉鎮市、 彰化縣二水鄉、田中鎮、北斗鎮、溪州鄉、社頭鄉、員林鎮、 永靖鄉、田尾鄉、啤頭鄉、竹塘鄉,共計43 個鄉鎮市。
二、助學對象:戶籍設籍於上揭 43 鄉鎮市之在學學生,而有父 母雙亡或父母之一方死亡、離棄或發生天災、意外、重病或 父母離婚等變故,致無力繳納依規定應繳交學校之學雜費, 影響繼續就學機會者。
三、排除規定:如應繳交學校之費用,各級政府已同意免費提供 或依其條件可向政府請求補助者,或有其他公益團體已提供 足額補助者,均不得請求本項助學金。如父母健在,祇因貧 困或一時失業,亦不得為本項助學金之請求。